有人同意就有人反对,很多的爱心人士称早该如此,可也有人说是多此一举。英国称龙虾之类的甲壳动物全部都是有痛觉的,所以一定要禁止活煮,那么对待这一说法,英国也颁布了相关的法案,这些动物绝对不能活主,可以用比较特殊的方式杀死,从而就能减少一些痛苦。不光是英国,在欧美各地也已经颁发了禁止火煮龙虾法律。
在上个世纪瑞士以及奥地利曾经就有过名为规定,活煮龙虾是属于非法行为,因为是有痛觉生物,非常严重的还会坐牢。有一些国家甚至还专门发明了能够把这些龙虾给电晕的机器,也就是想要能够减轻掉的痛苦。对于保护甲壳类生物这一做法是否合理,也要说到动物福利保护法,最开始是出于道德以及为环境考虑,给予了动物最基本的人道权利。不采用活煮是非常合理的,因为在这一保护法实施之后就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,也减少了很多动物的悲惨事情发生。
但是也有不合理之处,首先煮龙虾是否火主是属于个人的权利,法律干涉是属于侵犯人权,其次在美洲的地区小龙虾已经泛滥成灾,对当地的环境以及生物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影响,再去谈人道是属于无稽之谈,首先要保证其他生物的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