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算是飞到了家里面的饭锅之中,也不能吃掉,只能够请出去,不然就会付出刑事责任。之前就有过一个吃了野鸡的农民,最后被判了五年,甚至还罚款了3万元。对于现在泛滥成灾的野鸡,东北的农民也是非常的讨厌,可是这种野鸡又有免死金牌,只能够驱赶,不能够打死,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。
其实在几十年以前,东北的野鸡数量就已经非常的多,可是当时还不是保护动物,有很多下乡的知青在看到之后就会捕捉回家。这种野鸡是很多人眼中的香饽饽,只要敢露面就会被人们捕捉。野鸡的口感非常的好,味道也非常的独特,很能满足于人们吃肉的概念,甚至是被炒上了上百元的价格。为了获取利益,也就导致有很多的人都去捕捉野鸡,最后导致野鸡的数量急剧下降,成了国家的三有保护动物。
不止野鸡,其实在东北的野猪也是属于泛滥的状态。在曾经也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,很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些野猪,现在又重新出现,就是这些野生动物的增加,其实也就代表了我国对于一些野生动物的保护作用非常的显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