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去人们为了填饱肚子,需要吃各种五谷杂粮,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,吃杂粮的人越来越少。很多年轻人根本不认识藜麦,也没有吃过它。黎麦是一种很古老的食物,是印第安人的传统主食,被人们尊称为“粮食之母”,可见它的栽培历史要比水稻还要早。
藜麦能够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地区种植,可见它具有极强的耐寒以及耐盐性,原产于美洲安第斯山脉的中高海拔山区。黎麦在80年代才被引进我国,虽然很多地区的气候适应它的生长,可是一直以来却没有形成规模种植。
尽管它的营养价值很高,但是农民却不愿意种植,因为只有在高海拔地区种植的产量相对来说高一些。种植藜麦的过程是非常复杂的,农民不仅要投入极高的成本,而且还需要人工采收和加工,相比其他粮食的种植要更加麻烦。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,很多人并不接受藜麦的口感,尽管看起来在市场上的价格很高,可是对农民来说收购价格不高,种植利润低无法促使他们去种植。